释义 |
法律分析: 湖南抢夺罪的立案标准:1、抢夺价值人民币2000元为“数额较大”;2、抢夺骗价值人民币4万元为“数额巨大”;3、抢夺价值人民币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