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盗窃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湖北关于《刑法》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在贫困县盗窃一千元以上的,或者在其他地区盗窃二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盗窃罪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判刑的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一千元以上怎么处理 盗窃一千元以上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若未达到立案标准受到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若达到立案标准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盗窃多次扒窃少量财物怎么定性 对于盗窃多次,扒窃他人少量财物的行为人,可以按照盗窃罪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湖北省关于调整我省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一千元,其他地区为二千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二千元,其他地区为三千元。 二、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一万元,其他地区为二万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二万元,其他地区为三万元。 三、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六万元,其他地区为十万元。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发(1999)4号《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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