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重墙拆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当事人拆除承重墙的侵权行为危及同楼层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对方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罚款。 刑事责任。擅自拆改承重墙等承重结构,危及建筑物安全,可能导致墙体开裂甚至房屋坍塌危险的发生,使整栋楼变成危楼,影响重大的,还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基于相邻关系的存在,由于该住户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墙已经影响房屋的安全,破坏了房屋结构和受力情况,其行为已经对相邻业主造成不法侵害,对相邻业主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据此,相邻业主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楼下的业主停止侵害并恢复楼房的墙面承重状况,相邻业主为恢复和弥补承重墙拆除造成的损害而进行的必要修缮措施,相关费用该装修住户也应予以承担。同时,本案中的房屋经过鉴定确定房屋的使用寿命将受影响,相关业主的房屋权益将会受到一定损失,对此损失,也可以要求该装修住户给与一定补偿。 基于委托管理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物业管理公司是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费,应对全体业主负责。一般情况,《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都有不得拆掉承重墙的相关内容。物业管理公司对楼下业主拆除承重墙这样明显违规行为,应有责任和义务加以阻止,而不能放纵这种行为的发生,否则,其行为实际上是对其它相邻业主的权益的共同侵权。所以,相邻业主也有权根据《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拆除承重墙必定对楼房产生安全隐患,从而对全体业主的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影响,若不即时改善,相关居住人员的生命健康随时受到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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