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党政机关: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有企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申请退休。 一、扬州员工退休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扬州市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核定表; 2、特殊工种认定表; 3、员工个人档案及原始资料; 4、员工本人的身份证 二、扬州员工退休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扬州退休年龄最新政策 1、扬州市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扬州市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扬州市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百三十条 1、党政机关: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有企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申请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