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的区别 1、一般计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计税的项目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3%,简易计税的项目取得的进项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简易计税是指的什么意思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