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区分按份债和连带债的主要意义在于两者的效力不同。在按份债务中,任何债权人接受其应承担份额义务的履行或任何债务人履行其应承担份额义务后,不再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当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债务的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务被消灭,但在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内部会产生新的按份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