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交通事故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多少? |
释义 |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度)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全省收入支出指标,现将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76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20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一、司法鉴定鉴残等级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20年2月5日发布的2019年河南主要调查数据,2020年或2020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河南省城镇居民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200.97元/年 河南省农村居民2019年人均纯收入15163.75元/年 河南省城镇居民2019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1971.57元/年 河南省农村居民2019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545.99元/年 河南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55997元/年 全国居民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年(城镇42359元/年、农村16021元/年),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全国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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