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额院庭长办案工作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入额后应当办理案件,包括独任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作为承办法官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案件,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入额后应当办理案件,包括独任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作为承办法官审理案件、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案件,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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