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员不得旁听 |
释义 |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 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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