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释义 | 家暴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报警或者起诉解决。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遭受家庭暴力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遭受家庭暴力的解决方式有: 1、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向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求助,请求予以劝阻、调解;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家暴报警会如何处理 家暴报警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三、受到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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