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面房物业费法律规定 |
释义 | 临街商铺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则取决于临街商铺是否小区物业的组成部分。如果是,那么必然要划入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临街商铺位于住宅小区的边缘,地理位置不同,但缴费义务相同。因此,临街商铺也属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且临街店铺所需电、水、供暖设施一般与小区住宅共用。自然其业主也负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小区装监控的法律规定 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只是由国家质监局和标准管理委员会在2008年5月20日联合发布《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此标准于2008年12月1日实施至今适用。此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没有强制效力。并且安装监控不得侵犯业主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律依据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从小区大门进出的临街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同属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统一纳入小区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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