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的传唤时间多少 |
释义 | 如果是因为涉嫌治安案件,传唤时间是八个小时,如果可能适用行政拘留,传唤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如果是刑事传唤,传唤时间是十二小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 一、拘传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拘传时间,最长一般不能超过十二小时。《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刑事诉讼口头传唤时间限制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口头传唤时间限制的规定是:1、持续时间不超过十二小时;2、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涉及到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持续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3、禁止通过连续传唤等方式变相拘禁,且在传唤期间应保证必要的饮食与休息时间。这里的口头传唤是有相应限制的,只有在现场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口头传唤,且应符合出示工作证件、讯问笔录中注明的条件。 三、传唤醉酒的人,询问查证时间何时计算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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