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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什么要求
释义
    法律分析: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要求为:
    1、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具有双方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具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由民政局一份以作备案,双方当事人各有一份。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
    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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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