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后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
释义 | 可以的。被收监执行的,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一、工伤保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在下列情形下,即使劳动者受伤,工伤保险也不理赔:劳动者醉酒或者吸毒;故意犯罪;自残或者自杀。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社保局的赔偿吗 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三、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报销待遇时需要准备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其他。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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