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如果债务是共同债务,那么两个人应该各承担一半;如果只有一人的名字借的款项是夫妻生活开支或者家庭生活必需品,那么债务还是共同的,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如果借款用于卖房买房、创业投资等属于个人行为的债务,那么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向夫妻双方追偿,追偿时,应当向对方说明债务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章第一百四十二条:夫妻一方以家庭日常开支为目的所负的债务,经妻子或者丈夫同意共同生活的另一方负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章第一百五十二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面以家庭日常开支为目的擅自增加债务的,不得要求对方承担。 以上是有关离婚时共同债务由谁承担的法律分析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