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一方在国外离婚程序怎么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在国内的一方需要向提起离婚诉讼,国外的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友或者律师,并向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同意离婚的书面文件。会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二、夫妻双方未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一方不同意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国外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在国内的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需提交离婚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及被告在国外的住址。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及最高院、司法部、的相关规定,受诉将需要 对外送达的法律文书通过系统呈递到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通过外交途径向被告送达。如果被告应诉答辩,就会开庭审理。如果被告无法找到,不应诉,不答辩,会缺席判决。但是,这样的判决只会对双方的婚姻关系做出判决,一般不会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待国外的一方回国后,双方再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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