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何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是指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故意不移交,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