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时,如果案件尚未审理完毕,被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取保候审期限。如果人民法院未在规定时间内审理完毕,被告人可以申请撤销取保候审或者解除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被告人取保候审后,到期未审理完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审理完毕取保候审案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被监视居住的人到期未审理完毕的,可以申请解除监视居住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到期未审理完毕,且申请延长期限被拒绝的,可以申请撤销取保候审。 以上法律依据规定了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的申请和撤销程序,同时也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被告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