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名称与商标重合怎么办 |
释义 | 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一、商标案件管辖的规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诉前停止侵权与保全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怎样办理商标变更 1、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2、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或地址,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的,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5)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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