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缴纳日期是固定的吗 |
释义 | 公积金缴纳日期不是固定的。 没有固定的日期,是根据缴纳人每月发工资的日期决定的。公积金规定的时间是每月发工资后的5个工作日内内缴纳到公积金账户。如果您想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必须缴存12个月以上且办理贷款的时候还在缴存着。住房公积金规定每月交纳的时间是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一般应当自职工每月工资支付之日起5日内,将本单位存入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专户,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 受托银行的资金账户。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日期以本公司规定为准。 每个公司不一样,时间也不统一。 如果延期,公积金中心没有硬性规定。 申请公积金的条件: 1、个人缴存主要适用于部分自由职业以及个体户等; 2、需要交纳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贷款申请之前的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取过公积金; 3、已经购买了当地的住房,且有具有法律效应的购房合同; 4、如果是单位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满足已经缴纳房屋预付款;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偿还的能力; 6、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7、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当地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单位一般应当自职工每月工资支付之日起5日内,将本单位存入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专户,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日期以本公司规定为准。 每个公司不一样,时间也不统一。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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