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停缴多久可以提取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中断后如何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包括购房、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房租超支等。提取时需注销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余额;无继承人则纳入增值收益。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职工需持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中心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银行办理支付。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中断后怎么提取 需要符合提取政策,才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相关法律知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第二十一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结语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符合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房、离退休、劳动能力丧失、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房租超支等情况可提取。提取时需注销账户。职工死亡,继承人可提取余额;无继承人,余额纳入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困难单位可经讨论审核。提取时需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职工凭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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