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指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而银行按揭贷款则由房屋的买方承担。在实际操作中,房屋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向银行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还贷,而房屋卖方则是通过提前还贷完成整个二手房转按揭操作。 二手房转按揭买卖双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买方: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 3.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2份); 4.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含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年检); 5.如丧偶需提供丧偶证明; 6.外地人购房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卖方: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 3.卖方的按揭合同、所售房产的房产证(原按揭银行已收押的提供完整的复印件); 4.卖方原贷款银行的还款明细; 注:无产权共有人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地人提供暂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