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坐高铁不买票抓到了的,应当补票。如果行为人拒不补票,还扰乱车站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恶意逃票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轻则被列入限制乘坐高铁失信人“黑名单”,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