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无产权证房屋不能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的。因为房产证是证明财产权属的必要材料,即取得房子的产权,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才能取得产权。若无法出示房产证,则无法确认财产权属。但当事人能提供其他权属证明的除外。2、法律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