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没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的无效;房屋为共有产权无共有人同意租赁证明的无效;无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证明的无效;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无效;出租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的无效。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区分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归属承租人,承租人折价补偿并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二)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退还租赁物,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三)因双方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赁物正在继续使用且发挥效益的,对租赁物是否返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