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普通餐饮:1万方以上,建筑设计必须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 2、娱乐性餐饮:500方以上,建筑设计必须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 3、小到建筑合同额低于30万或300方以下,则只需开业前申请消防检查。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