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奸与强奸未遂的区别为处罚不同,通常情况下对强奸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既遂的则会按照法定量刑标准进行量刑。但强奸未遂也有可能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可能。 一、强迫他人发生性行为没有参与犯什么罪 采用暴力手段威胁他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但没有发生的,可以按强奸未遂进行处罚,一般是按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二、既遂和未遂的区别具体是 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1、定义不同: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完成犯罪的行为; 2、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犯罪未遂则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完成,既遂是完成了犯罪。 三、犯罪未遂客观要件 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