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损险的责任范围 |
释义 |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一、电子计算机设备保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凡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与他人共有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电子计算机设备、附属设备以及高档维修仪器,均可作为保险标的。其保险责任是指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需要修理和重置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二)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地面下陷; (三)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机物体坠落; (四)操作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或过失; (五)电器短路和其他电气原因; (六)不可预料的非人为意外事故。 二、确定保险责任与保险事故的方法 1、主体确定 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方面,一般都会明确保险事故必须是在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如果不具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即使出现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损害事件的确定 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在保险条款中列明可以作为保险事故的特定损害事件。例如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车上人员意外撞击等。只有这些特定的损失发生,并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时,才能构成保险责任。比如,自燃损失险强调的是由于车辆自身系统故障发生的燃烧;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则强调货物从车上掉落造成第三人损失构成保险责任。 3、损害事件发生的区域限制 保险公司开办指定行驶区域特约险,在保险车辆进入该指定区域后遭受特定损害事件而导致的损失,才构成保险责任。离开一定的指定区域,即使同样遭受前述损害,不能构成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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