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集资建会是否能带起财产? |
释义 | 农村村民集资在集体土地上建房一般没有产权,且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农村集资房产权以整体产权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仅可以购买房产使用权,对房产不具有完全产权,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一、集资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和集资房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集资房即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并不对外出售。2、小产权房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房在产权问题上有缺失,购后只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集资房整体产权则属于企事业单位,既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也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卖。 二、单位集资房算首套房子吗 首套房的认定是以产权为准来看的,一些小产权的房屋没有房产证,房管局查不到购房证明也是不能登记为首套房的,那么单位集资房算不算首套房也是要看其产权来定的,单位集资房产权有以下几种来看: 1、首先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的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其他优惠政策。 2、其次,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按照相关规定,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也就是说没有获得产权的单位集资房不能算首套房。 3、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即拥有全部产权,则算为职工的首套房。 4、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能作为首套房,这也就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集资房能买卖吗 集资房能否买卖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量:第一、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其余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这种情况,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不能买卖。第二种情况,集资房经过一段过渡期可以买卖: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集资房在取得产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第三、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相应产权证手续才有安全保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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