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西安市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西安市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西安市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报销登记表; 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 住院收费票据; 疾病诊断证明; 费用汇总清单; 住院病历;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仅限住院医疗机构为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提供); 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相关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仅限意外伤害人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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