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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毒是谁的责任
释义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1、举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我国的涉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2、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3、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
    4、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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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