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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义务权利负担
释义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贩毒罪属于毒品犯罪的一种,其法定刑根据贩毒的数量和种类有所不同。贩毒罪的具体判刑标准如下:
    一、贩毒会被判多久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量刑标准如下:
    (1)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①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②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③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④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⑤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
    3、本罪的客观要件: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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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8: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