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冒领责任归属问题 |
释义 | 快递丢失和冒领的责任问题,快递公司应对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冒领可要求网店老板或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公司应提供格式条款提示和说明,否则需全额赔偿。填写快递单时需详细写明货物信息,否则需自行举证货物价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格式合同含不公平规定无效。 法律分析 一、快递丢了谁赔偿? 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快递被冒领谁赔偿? 快递被冒领了,消费者可以起诉网店老板要求赔偿已支付的价款,如果能确认是快递公司的失误导致的,则网店老板可以去起诉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如果是网店老板自己的失误,也可以要求实际收到货物的人归还原物或者支付货款。同时,如果网店老板和快递公司签订了报价协议,则快递公司赔偿网店老板的损失后,再有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补偿快递公司的损失。 为何不是直接由快递公司赔偿? 最高院表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快递公司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属于销售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消费者关于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三、怎么确定包裹里货物的价值? 邮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数量、价值以及保价等信息是认定货物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填写快递单时,应当详细的写清楚货物的有关信息。如邮单上不能显示货物的价值信息,寄件人就需另外举证证明货物的价值,否则就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保险公司说只赔偿邮寄费的三倍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快递公司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对涉及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格式条款,负有对寄件人进行提示和说明的义务。 快递公司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就可能要承担格式条款无效的法律后果,对寄件人的货物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结语 快递丢失或被冒领时,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快递公司无法证明丢失是收货人过错造成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被冒领的快递,消费者可向网店老板要求赔偿,若是快递公司失误导致的,网店老板可向快递公司追偿。确定包裹内货物价值应依据邮单上填写的相关信息,如无法显示价值,寄件人需提供证明,否则可能承担法律后果。保险公司若仅赔偿邮寄费的三倍,快递公司需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可能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国际寄递业务,以及用户交寄国际邮递物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九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六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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