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作时间突发脑淤血应该算是工伤,但里面涉及到劳动法相关内容,因为已经退休又被返聘,所以应不属于公司正式职工,应该把签署的劳动合同拿出来好好看一看合同中的说明。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公司肯定要对此事负责,因为双方已经建立的雇佣劳动关系,这里其实已经包含了公司应对出现工伤的员工负责。 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处理方式 聘用退休人员在聘用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各地做法不完全一致。 (1)明确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聘用人员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协议中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参照工伤保险标准处理。 (2)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如重庆。 (3)按照工伤保险处理。 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特殊劳动关系,虽不能直接适用《劳动法》,但可以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故发生因工负伤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或参照工伤保险处理,如上海。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