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才三个月就办理了离婚手续,不存在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给对方。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