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登记结婚,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但法律也规定了特殊情况,如果登记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行为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可以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