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内容应该在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 |
释义 |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载明当事人信息、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请复议或诉讼途径、行政机关信息和决定日期,并盖有行政机关印章。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拓展延伸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素及规定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一种行政法律文书,具有一定的要素和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含以下要素:被处罚人的姓名或名称、处罚事实的描述、相关证据的引用、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处罚决定的日期和地点、作出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印章等。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还可能有一些附加的规定,如罚款的缴纳方式、申诉渠道等。总之,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素及规定是为了保证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法律文书,其要素和规定对于保障法律的适用和公正执行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包含当事人信息、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诉途径和期限、作出决定的机关和日期等要素。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必须盖有行政机关的印章。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素及规定的遵守,有助于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二十一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经核查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其记录为实际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七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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