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随迁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处理:,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时间需要连续满8年且入户时仍拥有深圳户籍;,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4、申请人配偶长时间在国(境)外寓居,但未获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请求;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独自请求;,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