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老人没有遗嘱房产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发生继承,房产继承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持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同类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持有继承公证结果、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