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是什么权利 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是每一个公民都具有的人格权利,人格权又包括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 非法人组织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二、名誉权是哪条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到一千零二十八条都是关于名誉权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三、名誉权案件不公开审理吗? 名誉权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审理制度。开庭审理原则上应当公开进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其开庭审理过程和宣告判决过程应当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采访、报道并向社会披露。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为了保障审理的顺利进行,法官有权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录音、录象或者摄影。 我国立法上基于对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的特殊保护,又规定了公开审理原则的例外。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注意这些例外。根据诉讼法和司法实践,适用于不公开的审理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如军事秘密、国防情报、党政机密等等。 (二)涉及个人隐私案件。包括公民个人疾病、夫妻 家庭关系 等等。 (三)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婚姻案件。 (四)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五)其他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会公开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