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低保户申请条件 |
释义 | 杭州低保户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一、保障对象: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什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才能申请低保户? 农村低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当地农业户口,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年平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障标准的家庭经济状况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多年困难的家庭状况一致。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赡养、抚养关系、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3)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障标准的150%以内的,家庭中失去年劳动力的重大残疾人和失去劳动力的重大疾病患者可以独立申请。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家庭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三、关于申请低保的人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四、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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