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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新建社会福利机构审批流程
释义
    事项名称:新建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受理机关:杭州市民政局办理机构:杭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决定机关:杭州市民政局审批项目编码:HZ01MZ---FX---0001审批条件:
    1、市级审批的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不得低于60张;
    2、每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元(注册资金包括流动资金和实物资金,由市级验资部门出具证明);
    3、房间使用面积人均不低于5平方米,宿舍和配套实用面积人均不低于10平方米,有厨房、卫生间、浴室和活动场所等;
    4、100张床位以上的,必须配备医疗设施、接送车辆和公用电话;
    5、医生、护士具有行医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护理、特教人员有上岗证(经市社会福利协会培训),财务人员有会计证;
    6、工作人员与休养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6;
    7、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8、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审批依据:《杭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杭政发【2000】263号审批收费标准:无审批收费依据:法定时限:筹建审批15个工作日(开业审批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筹建审批10个工作日(开业审批5个工作日)办理流程:
    (1)申请:申报材料: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地和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浙江省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表(申请开业的书面报告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城建、消防、卫生防疫、环保、市容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验资证明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工作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健康状况证明杭州市社会福利机构开业申请登记表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表格:本岗位责任人:岗位责任及权限: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联系电话:办理时限: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
    00、下午2:00--5:30申请注意事项:
    (2)受理:申报材料:本岗位责任人:岗位责任及权限:对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核实,对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告知退回理由;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单提出审查意见,制作《谁予(不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决定审批表,填写《谁予(不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决定书;将材料递交至处室负责人联系电话: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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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