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时可以拒签吗 |
释义 | 一、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时可以拒签吗 1、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时可以拒签。签订居间合同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有权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5)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征如下: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