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疫苗接种按照居住地管理。不管户口在不在,是常住还是暂住,都是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保健科)负责疫苗的接种。请和居住地的保健科联系疫苗接种。有一些保健科只要能说清具体住址(楼、单元、门牌号)就可以,有一些流动儿童多的保健科要提供居住在当地的证明(需要租房合同或居委会开证明)。 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