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具备交付条件下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法律后果是:1、属于合同法上的商品有瑕疵,购房人有权拒绝或要求补充约定。但如果其接受该商品房,则视为其同意变更约定的交付条件;2、开发商在通知交付时未办理综合验收,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应以实际符合交付条件之日作为交付日期,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六条 预售的商品房未经验收合格;但已实际交付使用,预购方以预售交付是房屋不符合合格条件主张实际交付之日后逾期交付违约金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