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一、买房验房收房应注意什么 1.注意各种收房资料是否齐备。购房者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 2.看交房日期是否逾期。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3.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二、买房人收房的步骤包括哪些 1、在规定的时间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资料包括: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书;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2、购房者会同物业验房,验房标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验房范围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 3、购房者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物业予以认可签字; 4、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问题后,再次发出交房通知单; 5、购房者再次会同物业验房,没有问题,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和《入住交接单》,商品房交付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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