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个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规定比例等。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法律分析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按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个人和单位按一定比例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公积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来计算。在我国,个人和单位缴存的比例是1:1,缴存基数是月工资的20%。例如,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每个月需要缴存1000元的公积金,其中个人缴存500元,单位缴存500元。公积金的计算方式是按月计算,每个月的缴存金额不得超过该月的缴存基数。公积金的计算方式比较简单,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结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同时,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