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文明办属于宣传部门。 文明办的工作职责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按照中央、省市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和街道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策、工作安排,做好全办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负责全办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分析和反映本办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3、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4、负责文明建设业务范围内文件材料的草拟; 5、完成上级街道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下属的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其日常工作由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级机构,简称中央文明办)负责处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实际上是掌控全国意识形态的机构,主管全国宣传及意识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八条 政治法律委员会指导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和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的工作。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的工作。为进行工作,各负指导责任的委员会得对其所属各部、会、院、署、行和下级机关,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