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7个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18条测评标准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一、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县或县级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依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从县级提名城市中经测评产生。三、《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7个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18条测评标准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