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长沙市针对生活垃圾管理制定的基本规范性文件。依据该条例,个人混投垃圾罚款最高不超过200元,单位混投垃圾罚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罚款数额根据混投垃圾的数量和情节轻重等因素综合确定,但罚款数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其他的垃圾管理责任和处罚措施,如对于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处以相应的罚款、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混投垃圾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还有可能引发各种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垃圾分类、投放和处理已经成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长沙市,相关部门还采取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设施改造等措施,逐步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 【法律依据】: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个人混投垃圾的,罚款最高不超过200元;单位混投垃圾的,罚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该规定明确了个人和单位混投垃圾的罚款标准。个人混投垃圾罚款最高不超过200元,单位混投垃圾罚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根据混投垃圾的情节轻重、数量等因素综合酌情确定罚款数额,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